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在线阅读 - 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第547节

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第547节

    ??其实你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很多在本地混的特别好的,基本上都不会有什么歧视感。

    ??或者说,对方可能心里会想,但不会表现出来,君子是论迹不论心的。

    ??那些混的不好的,他们可以拿出来说的,也就只有这个户口了......

    ??缺什么就说什么嘛。

    ??方浩东离开,王道仁同样也告辞离开。

    ??马灵没有说什么,她只是心里有点激动,抛开老师这个身份不说,她也是经常看那位阿毅的视频来着。

    ??一直到离开学校,闫玉梅终于忍不住了,开口问道:「王律师,咱...咱们什么都不做吗?就这么去起诉?」

    ??她是能想道这位王律师要第一时间起诉的,但打官司需要证据这件事还是知道的。

    ??王道仁笑了笑道:「肯定不是,我们需要调取监控视频作为证据,但监控视频可不是谁都能调的。」

    ??准确地来说,这玩意正常人都没办法调取。

    ??注意,这里说的调取不是不让你看,你丢了东西说我要看看监控,那可以,但你不能将其复制拷贝。

    ??所以还是得司法机关开具调查令或者是协查函之类的东西,你才能进行合法调取。

    ??而且关键是如果要开启诉讼,必须得上报周总同意。

    ??好在当时发现孩子有伤后闫玉梅拍了照片。

    ??很快报告就被发给了远在林城的周某人。

    ??周某人回了老家现在日子很潇酒,父母终于不催婚了,或者说已经不想再催了。

    ??儿子现在事业有成,身边的女孩太多了,想什么时候结婚估计都可以,所以根本不着急。

    ??周毅很庆幸父母想通了,没有催婚的感觉很舒服,今天晚上他喊了关雁一起吃饭。

    ??以前的发小们都不怎么联系了,喊关雁吃饭的目的很单纯,因为他不想-一个人去吃火锅,而关雁颜值能打。

    ??就这么简单,真的很单纯,不谈恋爱的感觉太好了。

    ??大家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辣鸡周菜鸟,辣鸡关雁,随便喊,生气了就气几天,完了就自动好了。

    ??这要是谈了恋爱,周某人都不敢想,三天两头需要你猜她们的心思......太恐怖了。

    ??结果收拾好了正准备出门呢就收到了这份报告。

    ??之前突击处理了好一一部分工作,现在能送到他手里的都是比较重要的。

    ??打开来看了看,正如同王道仁想的那样,周某人很有兴趣!

    ??校园霸凌啊这是,巧了不是,之前和方大状聊天,对方还说现在八大恶性犯罪已经调整了刑事年龄,只可惜自己还没有实践过......

    ??诶不对,我怎么会这么想,这明明只是一个民事案件来着,莫非和方大状厮混太久了,这思维也开始改变了?

    ??这可不好,他周某人可不喜欢动不动送进去。

    ??算了,先批准吧,能有个民事案件让对方怕了也可以。

    ??在电子屏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周毅将报告发回了京州。

    ??火锅火锅搞起来!

    ??和关雁的吃饭就是这么的朴实无华,一个见面后就开始催更,另一个则表示更新没有,要命一条......

    ??时间一晃来到了第二天,得到了周毅批准的王道仁开始了自己的准备。

    ??一步一步来,先起诉,然后申请法院协查!

    ??没用多少时间,起诉状什么的就准备好了,王道仁来到了光明区法院递交了相关材料。

    ??他在这里的待遇当然比不过方大状,那就是一个普通待遇。

    ??不过王律师很有志向,方大状的今天,就是他的明天!

    ??不管是立案还是协助调查,这都是走程序的事,王道仁提交资料后就安心等着。

    ??三天的时间一晃而过,这三天里周某人在林城玩的很开心,而法院也终于下发了协查函。

    ??这是有别于律师调查令的东西,一般是司法机关发给其他单位让对方协助调查的。

    ??带着协查函,王道仁再次来到了和平路中学。

    ??这就不需要多说了,监控视频搞定!

    ??监控视频,伤情照片,这两者结合起来就可以认定对方存在着侵犯人身权的行为。

    ??视频里扇了一巴掌,当天拍照脸上有巴掌印,这就叫证据链。

    ??不过,起诉一回如果仅仅只是要一点人身损害赔偿,那王律师总感觉很亏......

    ??没办法,之前做风险代理做习惯了,打官司不赚多点在王律师这里就是亏的。

    ??掏出手机来便准备通知下闫玉梅,让对方带着孩子去做一些精神方面的鉴定。

    ??再就是喊一些人证,可以是同学也可以是老师,证明对方存在着长期的霸凌行

    ??为。

    ??而就是这种长期的霸凌行为导致闫玉梅的女儿有了一些抑郁什么的.....

    ??这不是在乱说,而是王道仁觉得那个刘瑶瑶表现出来的样子确实有点心理方面的问题。

    ??很多受到过霸凌的孩子都有一些心理问题,只不过在我们过去很少会有家长注意这个问题。

    ??一方面是因为穷,另方面则是不懂。

    ??所以,精神方面出现了问题,那心理检测费用,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之类的你都得来点吧。

    ??这样一赔才感觉对味了。

    ??结果刚刚掏出手机正准备打呢,闫玉梅却来了电话。

    ??「王律师,昨天我女儿回来和我说,那个叫方梓轩的学生今天又骂她了。」

    ??「啊?那个当爹的居然把这事都告诉孩子?他骂什么了啊?」

    ??「他骂我女儿外地,人就应该滚出京州去,还说他现在是未成年人,做什么事都不用承担刑事的责任的......「

    ??啥玩意?王律师都差点惊呆了,这是现在的学生说出来的话?

    ??这才上初中啊,这些学生就懂这个了?

    ??想想自己当初上初中的时候知道什么,再看看人家现在,连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都知道。

    ??这让王道仁想到了当初某个轰动全国的案件,那个十三岁的男孩犯罪后也是一样的话,我还不到十四岁,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这些话听着都让人感觉胆寒。

    ??「王律师,你说现在咋办啊,我女儿又觉得害怕了,她今天哭着和我说再也不想去学校了.....」

    ??王道仁赶紧说道:「那就暂时和老师请个假,这几天别去了,你带着你女儿去咱们市里最好的医院做一些心理方面的检查......「

    ??「钱的事不用担心,可以和公司申请一下,让公司先垫上,但是官司赢了之后这部分赔偿就得退回公司。」

    ??只能说,周总考虑的太周全了,像是有人给他专门做过计划一样。

    ??这种打官司中的金钱支出确实不少,对于-一些家庭来说真的有点困难。

    ??所以只要是批下来的案件,一应开支都可以先由公司垫付,相应的,拿到的赔偿金得将这部分钱抵消。

    ??法律援助资金提供的是律师费用,是诉讼费用。

    ??闫玉梅应是,她也不问王道仁为什么要带着女儿去做这些,反正王律师肯定不会害他们的。

    ??将这些证据再次提交经过审核,法院正式立案!

    ??…………

    ??和平路中学附近的一处办公楼内,方浩东正在和身边的朋友说着话。

    ??「我跟你们说,人家北日那只是不想动手而已,那一旦动手了,分分钟的事!」

    ??「你支持毛子?快行了吧,就那点本事,一看就不行,差远了......「

    ??不用说,人家聊得都是国家大事,而且也不知道为什么,几个人可以因为另一个洲的事而吵的热火朝天,甚至激动起

    ??来还可能来两拳......

    ??就在方浩东说的口沫横飞之际,手机响了。

    ??「喂谁啊,法院的?法院的找我干嘛,送点东西?我就在这个三楼……」

    ??放下电话,旁边几个朋友看了过来,方浩东-脸诧异道:「对方说是法院的,说要给我送点东西,这应该是骗子吧。「

    ??旁边的朋友也有点好奇道:「确定是法院的电话?那咱就等会吧,反正这么多人呢还怕一个骗子不成。「

    ??其他人想想也是,于是大家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终于有人敲门了。

    ??方浩东上前开门,嘴里还一边说道:「这年头骗子这么胆子大?冒充法院还敢直接上门?」

    ??结果门一开,就看到一个身穿警服的小伙子站在那里,满脸的严肃。

    ??其他还在谈笑的朋友也都看向着门口闭上了嘴,眼前这咋感觉像真的呢......

    ??法警小哥却不管这些,看着面前的方浩东道:「你就是方浩东吧?我是光明区人民法院的,给你来送材料,请你签收。「

    ??什么?传票?

    ??方浩东一脸懵逼地接过了对方递来的文件袋,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自己这是被告了?

    ??赶紧打开看了看起诉状,闫玉梅......那个女生的家长真的把自己告了啊!

    ??不对,告的是自己的儿子,只是因为儿子未成年,所以就成了他。

    ??但居然能要下这么多钱,这么多的名目,还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想钱想疯了吧?

    ??「不是,这位小同志,这是干嘛呢,我们那就是孩子之间闹一下,这还值得上法院?你这东西我不要,我不签字!,

    ??法警小哥开口道:「这是你的自由,只是就算你到时候不在,法院也会缺席判决,这并不影响。」

    ??听到这话方浩东终于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听起来不签收好像很亏的样子。

    ??等法警小哥离开,房间里的朋友们已经走了过来,有人脸上带着好奇道:「咋了老方,这是被告了?」

    ??在这么多朋友面前收到了传票,方浩东感觉自己的脸都丢光了。

    ??「玛德被一对外地佬给告了,真踏马的有病,有这钱干什么不好,请律师!「